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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来自: 时间:2022-04-04

为增强制度性文件的合法性、时效性、针对性,切实做好2022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要求,枣庄市民政局形成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即日起至4月8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zzsgj3168638@163.com

(二)联系电话:8179002

(三)信函:枣庄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楼枣庄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编:2778000

特此公告。

枣庄市民政局

2022年4月4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一、总体要求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助人自助,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组织协调、资源链接、宣传倡导的优势,帮助留守、空巢、困境老人、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修复社会功能,改善生活品质,积极回应他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引导社会工作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激发社会活力;坚持科学合理、精细规范,编列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时,应当以服务活动和服务对象受益为主,合理合规,力求科学、节约。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评审。

三、项目范围

本次项目资金是市级财政通过市民政局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资金,购买项目范围主要包括:

(一)困境老年人项目。项目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留守、空巢、困境老人为服务对象,针对贫困区域环境、贫困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社会工作方法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物质帮扶、家居环境整治等服务。购买项目1个。

(二)困境儿童项目。项目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服务对象,针对实际状况和需求,运用科学有效社会工作方法提供成长辅导、法制宣教、临界预防、行为矫正、社交指导、情绪疏导等服务。购买项目1个。

(三)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丰都县帮扶社工服务项目。项目根据丰都县社会工作发展实际,开展“东西社工牵手计划”帮扶活动,帮助丰都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升内部治理、专业服务、资源整合和组织发展能力。购买项目1个。

(四)社会工作发展和人才培育项目。项目针对我市社会工作发展状况,开展社会工作宣传、调研等工作;对社工机构负责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各级和谐使者等人员进行项目运作、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开展和谐使者推荐选拔、考核等工作;对全市社工站建设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及行政督导。购买项目1个。

申报机构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设计、申报项目,超出范围内容的项目不进入政府采购程序。

四、项目数量和标准

本次拟向全市社会组织购买4个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由具备2-3名兼(专)职社工以上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申报,一个机构最多申报1个项目。

困境老年人项目、困境儿童项目、东西部扶贫协作---对口丰都县帮扶社工服务项目配套资金为6万元(不含社工工资);社会工作发展和人才培育项目配套资金为12万元(含社工工资)。

五、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和民主监督机制;

(三)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银行账号,健全的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有合法的收入来源以及专兼职财务人员;

(四)在参与项目申请的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2019、2020年度报告正常申报,社会信誉良好;

(五)具有相关专业人才组成的项目团队和较强的执行能力,能够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公共场所、专业技能和设备。

六、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一年。

七、项目申报及实施流程

(一)申报阶段

4月下旬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申报单位根据公告内容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报名、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评审阶段

组建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审查申报项目的主要内容、实施地域、受益对象、进度安排、解决的问题和预期社会效益,项目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及项目的公益性和创新性等内容。

中标公告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发布。

(三)实施阶段

市民政局与通过评审的社会组织签订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合同。项目执行单位每月30日前报送项目执行情况。(月总结内容: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服务对象、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成效,每个活动附3-5张活动照片。月计划内容: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服务对象、活动目标、活动内容。邮箱:zzsgj3168638@163.com)。

(四)评估验收阶段

市民政局将组织成立专业的项目评估委员会对实施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重点检查项目实施结果、受益对象、社会效益和经费使用情况。对评估不合格的,将终止项目支持。

八、经费管理

(一)经费拨付方式

市民政局将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单位,合同签订后,拨付50%的资金;项目中期评估获得通过后,拨付剩余50%的资金。

(二)经费监督管理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项目专项经费只能用作社会工作项目的实施。立项单位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自觉接受市民政局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审计。如有消极组织实施、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等行为,市民政局可终止该项目继续实施,收回项目经费,并可取消项目立项单位次年的项目申报资格。

九、执行要求

立项单位要严格遵守合同,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项目一经立项,不得分包、转包,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整。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特殊原因需要终止、撤销、变更的,须经相应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实施地区民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市民政局批准。

十、工作要求

各区(市)民政局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动员广大社工服务机构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的意义、报道项目开展情况和社会效益,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