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民政局 关于征求《枣庄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意见的公告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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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24
为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办发〔202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作的通知》(办公室便函〔2022〕25号),全面开展我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根据《山东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鲁民〔2023〕16号),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起草了《枣庄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6月5日前反馈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联系电话:0632-3314446,邮箱:zz3314446@163.com。
附件:1.《枣庄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枣庄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 稿)的起草说明
枣庄市民政局
2023年5月24日
《枣庄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枣庄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