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出通知:完善城乡社区工作者基础信息采集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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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2-2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和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社区工作者关爱保障,强化有关工作的数据支撑,民政部依托金民工程开发了全国城乡社区工作者基础信息采集模块。2月26日,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做好城乡社区工作者基础信息的采集工作。
采集范围包括: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派驻人员和其他人员(包括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等。
采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学历、职务、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简要信息。
城乡社区工作者可以通过手机移动端凭手机验证码登录,城乡社区组织、乡镇(街道)、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可登录“全国村(居)民委员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进行集中填报和确认。全部城乡社区工作者信息确认和补录工作力争于3月2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