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民政局:履行民政职责 聚焦脱贫攻坚
滕州市民政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各级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动员部署,层层压实责任,全面动员、尽锐出战,集中攻坚、善作善成,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任务。
一、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在2019年开展的“老病残”兜底保障和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基础上,按照《关于做好贫困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认定工作的通知》(枣民字[2020]5号),进一步摸清目前滕州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贫困户底数,对未纳入低保的及时反馈镇街摸底核实,并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二、切实将支出型贫困户临时救助即时到位,做到应助尽助。2019年度下拨镇街临时救助备用金157万余元。疫情防控期间对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全面排查,准确掌握有关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累计为6338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发放180万余元的基本生活物资;为应对医学隔离村困难群众可能出现基本生活遭受影响的情况,及时向3个镇分别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5万元;为确保238户医学隔离村家庭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及时拨发面条、鸡蛋、大米、食用油、面粉、牛奶等基本生活物资。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摸底排查因病因灾支出型贫困户,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提高救助额度,切实做到应助尽助。
三、认真开展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审批发放工作,做到应补尽补。一是明确补贴对象和标准,对60-79岁、80-89岁、90-99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积极对接残联,实现数据共享,及时调整补贴范围,实现退补进补动态管理。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和殡葬信息共享,强化残疾人信息与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数据库信息比对,及时将符合政策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将因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政策人员退出补贴范围,确保政策精准实施。二是简化工作流程、精简申请材料,最大限度的方便办事群众。对申请补贴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由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民政科提出申请,本人或其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委会代为申请。镇街民政科进行信息比对核实,无需本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滕州市民政局复核评估、公示无异议后,审批当月发放补贴。三是在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的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以及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做到应扶尽扶。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政策知晓率。为提高民政政策宣传覆盖面,通过发放明白纸、村广播、村务公开栏、入户讲解等多种方式宣传各项民政政策,统一制作2019年度民政系统救助政策专题宣传资料,利用村务公开栏等载体,在滕州市1250个村居进行集中宣传。同时,为提高政策宣传精准度,印制《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流程》《临时救助工作流程》等,确保政策宣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