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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服务体系 狠抓工作落实 为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撑起“保护伞”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来自: 时间:2020-06-02

近年来,枣庄市民政局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认真做好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各项工作,改善了儿童的生存、发展条件,实现了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设的全覆盖。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横向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关爱保护工作合力。

二是纵向贯通,构建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市、区(市)都成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搭建了服务平台;全市所有镇(街)和村(居)都明确了1名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建立了市-区(市)-镇(街)-村(居)四级儿童福利保障网络,实现儿童关爱保护全覆盖。

   二、实施分类保护,保障儿童权益

一是强化生活保障。将社会散居孤儿、机构集中供养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分别提升至每人每月920元、1400元、500元,2020年以来共为1757名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746余万元。

二是提升医疗保障。每年邀请解放军960医院来我市筛查贫困家庭先心病患儿, 2019年共为43名符合手术条件的患儿实施了手术治疗,减免费用80余万元。今年,计划实施“孤儿健康关爱行动”, 为2020 年在保的孤儿组织全面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对在体检中发现患有疾病或残疾的孤儿,及时安排治疗或康复。

三是完善教育保障。实施了“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2019年为125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发放了助学金。

   三、开展专项活动,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常态化开展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督促指导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劝导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为无户籍儿童登记户口,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突出问题。

二是部署开展“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今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进一步摸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等服务对象数量规模、分布区域、结构状况等基本信息,精准掌握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编制、人员、设施、设备、服务提供等情况,为落实精准保障、精准关爱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多措并举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儿童关爱保护不松懈。一方面,疫情防控期间新申请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费的,采取监护人承诺制,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相关证明,并实现了当月审批当月发放。另一方面,指导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摸排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情况,对于监护情况较差、患病、残疾的儿童,予以重点关注。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爱心人士、专业社工等开展关爱服务活动。此外,对全市所有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他重点困境儿童实施了不低于300元的米、面、油、奶等实物临时救助,进一步保障孤困儿童的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

四是举办儿童福利专项培训。市民政局印发了200本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和3480本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分级对65名儿童督导员和2528名儿童主任进行了培训,培训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