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民政局六项措施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滕州市民政局实施“六个专项行动”,依法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发展到466个,在服务滕州发展大局和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由住所所在地党组织实施属地管理或依托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行业党组织,通过应建尽建、联合组建、“1+N”覆盖、基地带动、融合推动等五种形式,确保实现“两个覆盖”,暂不具备条件的须同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目前,党组织覆盖率提升到87%。
二是提高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质量。加强登记审核把关,落实直接登记政策,制定分级分类登记办法,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登记质量。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术社会团体建设。实施分类管理,对运作不规范的加强指导和风险提示,对轻微违法违规的教育约谈并提醒纠正,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重点监管。近年来,对15家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2019年1月,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或者超出其章程规定活动等情形的39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三是加快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66家纳入全市脱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按时完成脱钩任务,组织实施脱钩改革评估,确保脱钩工作质量。建立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及时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及管理接续工作。
四是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认真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纠正会费档次过多、会费收取不合理、重复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等行为,严肃查办利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对未按规定报送收费情况的51家行业协会商会及时进行了通报。健全社会组织信用监管体系,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强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和依法公开,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长效机制。
五是清理整顿“僵尸”社会组织。对常年不开展活动、长期不发挥作用,通过登记住所、备案负责人和业务主管单位均无法取得联系,理事会无法按规定换届、正常工作无法开展的“僵尸”社会组织,列出清单,全面清理。同时严厉整治非法违规社会组织,对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报,以及在抽查中发现问题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依法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及时处理苗头性问题。对10余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进行依法取缔并摘牌,严厉打击了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六是引导社会组织更好服务发展大局。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在街道(镇)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推行“以社管社”。加强组织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优势,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新旧动能转换、社会治理、公益慈善,以及跨省区支援、协作。今年开展“抗疫有我、爱心奉献”活动,累计捐赠近20万元的物品和善款,为“抗疫”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