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牌”减负 优化治理——我市部署开展村(社区)“牌子多”问题专项整治
为切实解决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牌子多的问题,12月22日,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村(社区)“牌子多”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会议。会议采取视频方式,市直有关部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区(市)分管副区(市)长、民政局长、分管副局长、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各镇(街)镇长(主任)、分管副镇长(主任)、民政办主任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吉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周鲁鹏主持会议。会上,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峰宣读了市《集中整治村(社区)“牌子多”问题的实施方案》。
刘吉忠在讲话中指出,目前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存在机构、制度等牌子数量多、种类多、形式多等问题。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将其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来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决心进行集中整治。
刘吉忠要求,一是明确规章一把“尺子”,解决好挂什么的问题。对于工作服务机构类的牌子,只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有明文规定,且工作内容与直接服务村(居)民密切相关的才可挂;对于评比达标表彰类、创建示范活动类的牌子,只有经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展的才可挂。二是严把挂牌“入口关”,解决好谁来管的问题。建立村(社区)挂牌归口管理制度,由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备案管理,落实“一牌一核”。未经逐级上报审核备案的,各级各部门一律不得强制要求村(社区)挂牌。三是依照“精简、清理、统一”原则,解决好怎么挂的问题。村(社区)门口可保留4块牌子、1个标识,内部可保留4块牌子;除确需群众知晓的公示、警示性牌子外,内部的组织架构、人员名单、职责制度等牌子一律不准上墙;工作服务机构类牌子,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部委有明确规范制式要求的外,样式由市统一确定。四是严格制度监督,解决好成果怎么巩固的问题。通过落实社区工作准入制度,明确非清单内事项,不得转嫁给村(社区)承担,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向村(社区)派任务、下指标、挂牌子,从根本上减轻村(居)委会行政工作负担,增强自治服务功能。
刘吉忠强调,各区(市)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对照《实施方案》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地完成好集中整治任务。各级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职能,民政部门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工作上的整体合力。市、区(市)要适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基层督导检查,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将予以通报,限期督促整改,切实推进集中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圆满完成省、市党委政府交办的此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