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召开持续深化全市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11月4日,市民政局召开持续深化全市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峰,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希绪出席发布会并就农村留守儿童如何定义、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关爱保护措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近年来,我市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保障,提高救助标准,强化孤困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生活保障,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全省通办”,保持留守儿童关爱常态化,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动态排查机制,积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帮扶,规范管理,扎实开展市儿童福利院标准化试点建设,加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力度等持续深化孤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极大提升了儿童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至目前,我市现有孤儿535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99名,重点困境儿童1264名,留守儿童2447名。
今年,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枣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自2021年1月1日起,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由176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由1400元/月提高到1600元/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水平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每人由980元/月提高到1100元/月。自2021年6月30日起,我市开始实施事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申请受理“跨省通办”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资格认定“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均通过异地代收代办的方式实现,不受户籍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