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扩大) 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11月26日,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扩大)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市政府副市长刘吉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驻京办主任杨雷主持会议。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峰,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审议通过了《枣庄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稿。滕州市政府和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团市委5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了会议交流发言。
刘吉忠指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构建了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制度体系,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法律保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从党和政府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细化措施、优化环境,推动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发力,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刘吉忠要求,要按照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意见和2021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点,严格落实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一是加强家庭保护工作。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家庭监护监督力度,督促其履行好主体责任,对行为不当的监护人要及时予以训诫或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二是加强学校保护工作。一方面,要着力做好“双减负”工作。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坚持“五育并举”,压减课外作业总量,从严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和培训行为,规范教学培训秩序。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优化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和暴力等事件发生。三是加强社会保护工作。针对未成年人食品用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对未成年人消费量大的食品进行专项抽查,进一步加强对童车、儿童玩具等领域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针对宾馆、酒店内容易发生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帮助提升家长和学生识别、发现、报告的意识和能力。针对未成年人所提供的网络产品和服务要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未成年网络成瘾。四是加强司法保护工作。各区(市)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切实有效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发生。
刘吉忠强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系统性社会工程,市、区(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发挥好各成员单位作用,推动全面提高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要加大基层关爱保护队伍建设力度,特别是要进一步充实直接面向未成年人服务的基层一线的力量。要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此外,刘吉忠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出进一步安排部署。一要健全完善救助管理网络。各区(市)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市级救助管理机构为中心,区(市)救助管理机构(民政部门)为支撑,镇(街)和村(居)为基础,各级公安、城管等部门广泛参与的四级救助网络。二要强化源头治理。强化流出地政府责任、家庭责任和跨区域协作,将流浪乞讨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实现医疗救治、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等政策衔接。建立详实完备的易走失流浪人员台账,联合受助人家庭、村(居)委会和当地派出所,时时了解受助人员动态信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流浪乞讨现象。三要抓好责任落实。各区(市)要落实属地责任,压实监管责任,救助管理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发现报告、转介处置、身份查询、接送返回、落户安置等职责,坚决防止出现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为积极创建文明城市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