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广实施社会救助领域有关事项提级复审工作机制
为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基层作风转变和社会帮扶群众满意度提升,我市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聚焦“申请未通过群体”、“动态调整退出群体”、“信访诉求群体”等,建立社会救助提级复审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让各项救助政策在基层规范落实、审核确认流程顺畅运转、监督管理服务同步有序,让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一、提级复审情形
1、对申请救助后,经镇(街道)受理审核不符合条件,镇(街道)开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对结果存在异议的群体实行全面提级复审;
2、在动态管理时,对经复核退出保障群体按照不低于10%比例提级复审;
3、对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信访事项实行全面提级复审。
二、提级复审内容
1、流程审核。全面复核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资料,确保审核确认程序规范。对动态管理退出保障人员,重点复核退出程序是否合规有据。对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信访事项,可联合信访部门重点复核群众诉求是否合理、政策落实是否到位、信访处置流程是否合规。
2、综合研判分析。全面分析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综合研判申请人是否符合民政领域救助政策。同时,强化综合施救工作机制建设,对在提级复审工作中发现的符合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为其提供转介服务。此外,充分发挥信访促工作的辅助作用,针对信访反映出的政策较为笼统或暂时覆盖不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分析,视情向上级民政部门提出政策完善的合理建议。
三、提级复审流程
1、上报备案。各镇(街道)对经审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群体、动态管理退出保障群体、社会救助领域信访诉求群体等分类建立人员台账,在有关审核审批行为发生或信访受理3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市)民政部门备案。
2、组织复审。区(市)民政部门按照前款规定的提级复审情形对有关申请、审批决定或诉求等进行提级复审。
3、结果处置。对镇(街道)审核确认工作给与指导,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群众,指导镇(街道)耐心周到做好释疑解惑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4、转介服务。对通过综合研判,初步判断申请人符合其他专项救助政策条件的,及时将救助线索转交有关救助职能部门处理,必要时提交区(市)级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权益。
5、跟踪监测。对提级复审涉及到的求助对象或有关人员重点监测,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日常走访,及时跟踪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一旦符合条件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