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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广实施社会救助领域有关事项提级复审工作机制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来自: 时间:2023-06-21

为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基层作风转变和社会帮扶群众满意度提升,我市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聚焦“申请未通过群体”、“动态调整退出群体”、“信访诉求群体”等,建立社会救助提级复审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让各项救助政策在基层规范落实、审核确认流程顺畅运转、监督管理服务同步有序,让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一、提级复审情形

1、对申请救助后,经镇(街道)受理审核不符合条件,镇(街道)开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对结果存在异议的群体实行全面提级复审;

2、在动态管理时,对经复核退出保障群体按照不低于10%比例提级复审;

3、对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信访事项实行全面提级复审。

二、提级复审内容

1、流程审核全面复核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资料,确保审核确认程序规范。对动态管理退出保障人员重点复核退出程序是否合规有据。对社会救助领域重点信访事项,可联合信访部门重点复核群众诉求是否合理、政策落实是否到位、信访处置流程是否合规。

2、综合研判分析全面分析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综合研判申请人是否符合民政领域救助政策。同时,强化综合施救工作机制建设,对在提级复审工作中发现的符合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要及时为其提供转介服务。此外,充分发挥信访促工作的辅助作用,针对信访反映出的政策较为笼统或暂时覆盖不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加强研究分析,视情向上级民政部门提出政策完善的合理建议。

三、提级复审流程

1、上报备案。各镇(街道)对经审核不符合救助条件群体、动态管理退出保障群体、社会救助领域信访诉求群体等分类建立人员台账,有关审核审批行为发生或信访受理3个工作日内上报区(市)民政部门备案。

2、组织复审。区(市)民政部门按照前款规定的提级复审情形对有关申请、审批决定或诉求等进行提级复审

3、结果处置。对镇(街)审核确认工作给与指导,对确实不符合条件的群众,指导镇(街)耐心周到做好释疑解惑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

4、转介服务。对通过综合研判,初步判断申请人符合其他专项救助政策条件的,及时将救助线索转交有关救助职能部门处理,必要时提交区(市)级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切实保障困难群众救助权益。

5、跟踪监测。对提级复审涉及到的求助对象或有关人员重点监测,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日常走访,及时跟踪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动情况一旦符合条件及时纳入救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