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社会救助领域服务质效提升培训班举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提高基层民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助力社会救助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成效提升,8月15日,枣庄市民政局举办社会救助领域服务质效提升培训班。各区(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社会救助科科长,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救助业务负责同志,各镇(街)民政办主任参加培训。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闵莹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本次培训围绕《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低保、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等救助政策,着重从救助范围、认定条件、申办程序等方面进行讲解,并紧扣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难点堵点进行深入讨论,确保参训人员全面理解掌握相关政策。滕州市、台儿庄区、峄城区阴平镇围绕本地亮点特色工作进行了经验介绍,主题涵盖《培训赋能 标杆示范 多维监管—社会救助基层能力提升滕州答卷》《完善社会救助提级复审机制 强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监管》以及《社会救助“零跑腿” 为民服务“零距离”—打造“平易办”社会救助品牌 推进社会救助“申请不出村”》,为参训人员提供了宝贵的工作思路和实战经验。
最后,闵莹对下步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区(市)、镇(街)救助领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将“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推动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抓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文件学习培训和政策落地实施,进一步提高低收入人口覆盖率。二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规范开展低收入人口摸排认定,准确掌握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困难类型和个性化需求,做好分层分类常态化救助帮扶。逐步扩大动态监测范围,将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对象,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满两年的对象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等更多有潜在困难或风险的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范围。三是持续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发展。加强与养老服务、扶残助残、医疗护理等服务的有效衔接,形成服务保障合力,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坚持培育发展与服务监管并重,及时发现纠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服务类救助取得实效。四是扎实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统筹开展好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综合治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有关情况专项排查等工作。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制度,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和业务经办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