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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民政局2014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首批拟资助项目公示

作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来自: 时间:2014-06-25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下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审批权限的通知》(鲁民[2014]27号)、《山东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实施方案》(鲁民〔2013〕24号)和《关于申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补充通知》(鲁民〔2013〕68号)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14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组织区(市)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核,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实地抽查复核,并经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初步确定2014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首批拟资助项目名单(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资助项目有异议,可在7个工作日内(截止7月3日)向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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