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枣庄市民政局对枣庄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进行了评估,经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确定枣庄市老区建设促进会为?xml:namespace>5A级社会组织,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参评单位若有异议,可申请复核。联系人:张敬超,联系电话:0632-3168638。?xml:name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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