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枣庄市民政局对枣庄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进行了评估,经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确定枣庄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为4A级社会组织,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参评单位若有异议,可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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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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