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第二批拟资助项目公示
作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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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11
根据枣民字[2016]73号要求,经组织区(市)进行项目申报和初审,并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审后,现对2016年度养老服务第二批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如下:
枣庄泰成老年民族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2.624万元;市中区三合街养老院,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3.878万元;市中区福馨老年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0.596万元;市中区长寿村老年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1.136万元;市中区长乐老年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1.19万元;市中区康宁老年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1.592万元;市中区永安养护院,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6.564万元;市中区百福老年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5.378万元;市中区东郊老年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0.716万元;市中区安家老年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6.618万元;市中区家和老年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2.048万元;枣庄晓青老年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3.038万元;市中区大文老年公寓,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13.188万元;枣庄市仁慈老年托养康复中心,拟资助运营补助资金45.696万元。
以上资助项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5日内向市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3317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