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5〕251号)有关规定,经组织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评选出我市社会工作者李文等4名为第三届齐鲁和谐使者建议人选。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建议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8年7月23日-27日,如有不同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向枣庄市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3314161/3168638。
附:第三届齐鲁和谐使者(枣庄市)建议人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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