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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倡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 “冬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来自: 时间:2021-01-06

各区(市)民政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和社会事业局,市管直接登记类社会组织:

为充分发挥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帮助困难群众度过寒冷的冬日,迎接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紧急通知》(枣办发电[2021]2号)文件精神,市民政局决定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冬日送温暖”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

社会组织是联系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帮扶资源与困难群众的重要纽带。开展冬日关怀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公益活动,既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责任,又是树立社会组织公益形象重要举措,各区(市)民政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和社会事业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和组织慈善力量、爱心志愿者队伍,结合各类冬春救助工作,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各有关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要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做好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关爱困难群众的浓厚氛围

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要结合自身章程和业务范围,发挥自身优势,利用行业资源,因地制宜开展各类送温暖活动,努力解决困难群众防寒防冻、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各级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会工作者要发挥专业优势,协助党委政府多方面、多渠道掌握群众诉求,充分链接社会资源,为困难群众、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开展上门服务,及时提供危机干预、社会救助等方面的专业服务。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宣传阵地,围绕“冬日送温暖”活动向社会推送和发布信息,强化社会各界对送温暖活动的关注。

三、迅速行动,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一)各区(市)民政局、枣庄高新区国土住建和社会事业局接通知后,要及时进行安排部署,组织本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及时收集社会组织在开展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案例,每周报送一次。

(二)各市管直接登记类社会组织要迅速制定“冬日送温暖”活动方案,及时将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8179002 电子邮箱:zzsgj3168638@163.com

 

 

                                枣庄市民政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