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21年创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拟推荐名单公示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来自:
时间:2021-06-28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鲁民函〔2020〕150号)要求,经自评申报、考察推荐等程序,遴选出了枣庄市2021年创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拟推荐名单21个,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8日-7月2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市民政局反映,并告知联系方式,便于反馈情况。
联系人:王一平
联系电话:0632-3310679
邮箱:smzjjczqhsqjsk@zz.shandong.cn
附件:枣庄市2021年创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拟推荐名单
枣庄市民政局
2021年6月27日
枣庄市2021年创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拟推荐名单
一、城市:
1、县级1个:市中区。
2、街道5个:龙泉街道、坛山街道、光明路街道、临城街道、常庄街道。
3、社区6个:龙泉街道滨江社区,坛山街道徐楼社区,新城街道四季菁华社区,北辛街道文化路社区,光明路街道东盛社区,运河街道华阳社区。
二、农村:
1、县级1个:滕州市。
2、乡镇2个:税郭镇、阴平镇。
3、村(社区)6个:光明路街道官地村,张汪镇大宗村,阴平镇金陵寺村,南沙河镇北池村,光明路街道雷村,东沙河街道耿楼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