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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民政局2020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来自: 时间:2021-06-10

2020年,中央及省级拨付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2039.8万元,市级财政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365.5万元,共计 2405.3万元。其中:拨付各区(市)2280.9万元,本级使用 124.4万元。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困难群众救助项目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奖补项目。现将 2020 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及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2039.8万元

(一) 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57万元。

1.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专项资金135万元。该项资金重点用于敬老院改造提升、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以及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等项目支出。

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类专项资金17万元。该项资金用于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支出。

3.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专项资金105万元。该项资金用于孤儿助学、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出。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含全省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期间一次性运营补助)782.8万元。

1.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241号),该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运营补助项目,按照各区(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期间实际收住老年人床位情况拨付。

2.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等规定,以及各区(市)上报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审批情况及缺口数分配,并全部下拨各区(市)。该项资金用于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项目、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项目、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开办)补助项目、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办)省级补助项目。

(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908万元。

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908万元,该项资金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含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 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明天计划”医疗康复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

(四)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92万元。

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92万元,根据《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鲁厅字〔2019〕75 号)以及《省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民函〔2019〕137 号)文件有关要求,主要用于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及配套设施改造等方面,根据公益性公墓建设验收及工作绩效等情况核拨资金。

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65.5万元

(一)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期间一次性运营补助市级资金38.9 万元

该项资金根据《山东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养老服务行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241号)和《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养老服务机构发放一次性运营市级补助的通知》(枣民字[2020]12号)有关要求,按照各区(市)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期间实际收住老年人床位情况拨付。

(二)养老服务业市级补助资金200.6万元

该项资金用于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项目、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项目、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开办)补助项目、农村幸福院建设(开办)市级补助项目。

(三)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126万元

我市公益性公墓奖补资金市级财政安排126万元,及时满足了基层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需要。截至2020年底,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共建成公益性公墓106处,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了目标任务。所有新建公益性公墓均按照公墓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符合节地、生态要求。

三、枣庄市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

2020年,我市市本级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 124.4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专项资金34万元,用于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

(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专项资金70万元,用于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项目62万元,具体包括市儿童福利院国家标准化建设技术服务费、院内建设维修工程项目、购置多媒体功能室LED大屏等;用于市救助管理站孤儿助学项目8万元,合计70万元。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省级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儿童福利院机构养育儿童基本生活费。

(4)养老服务机构疫情期间一次性运营补助实际资金0.4万元,根据市社会福利院实际收住老年人床位情况用于疫情期间床位补贴。

                 枣庄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