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市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初评结果的公示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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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01
为提高我市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39号)规定和《枣庄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枣民函〔2021〕20号)要求,市民政局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经社会组织自评申报、第三方机构初评、评估委员会评审,确定了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现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市民政局书面反映。反应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客观提供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2-8179002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390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17室
枣庄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2021年度市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初评结果
5A单位
枣庄市建筑业协会
枣庄市企业家协会
4A单位
枣庄市慈善总会
枣庄市房地产业协会
枣庄市曙光社工服务中心
3A单位
枣庄市爱枣庄公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枣庄市物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