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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市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初评结果的公示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来自: 时间:2021-11-01



为提高我市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管理社会事务和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39号)规定和《枣庄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枣民函〔2021〕20号)要求,民政局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

经社会组织自评申报、第三方机构初评、评估委员会评审,确定了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现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1日至2021年115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民政局书面反映。反应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客观提供具体理由和相关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632-8179002

地址:枣庄市新城区和谐路390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17室

                                            

枣庄市民政局

2021年111

附件:

2021年度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初评结果

5A单位

枣庄市建筑业协会

枣庄市企业家协会

4A单位

枣庄市慈善总会

枣庄市房地产业协会

枣庄市曙光社工服务中心

3A单位

枣庄市爱枣庄公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枣庄市物业管理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