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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民政局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来自: 时间:2022-06-20


2021年,中央及省级拨付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1690.4万元,市级财政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934.6万元,共计 2625万元。其中:拨付各区(市)2527万元,本级使用 98万元。依据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我市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项目、困难群众救助项目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奖补项目。现将 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及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1690.4万元

(一) 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527万元。

1.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专项资金377万元。该项资金重点用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新建和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陈真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支持帮助养老机构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

2.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福利类专项资金37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的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开展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等方面。

3.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专项资金113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通过购买对季候养育儿童的护理照料服务、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巡防探视服务等,提升基层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能力;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热线功能等方面,市儿童福利院儿童福利类项目等。

(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926.4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养老和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规定,以及各区(市)上报养老服务业专项资金审批情况及缺口数分配,下拨各区(市)。该项资金用于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项目、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开办)补助项目、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项目。

(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188万元。

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资金188万元,该项资金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统筹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含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学救 助)、贫困家庭残疾人价值用品配置及维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明天计划”低收入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支出

(四)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49万元。

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49万元,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厅字〔2019〕75 号)以及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鲁民函〔2019〕137 号)文件有关要求,主要用于城乡公益性公墓新建、改扩建及配套设施改造等方面,根据公益性公墓建设验收及工作绩效等情况核拨资金。

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934.6万元

)养老服务业市级补助资金134.6万元

该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业资助项目(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资金拨付与峄城区底阁镇敬老院、山亭区凫城镇敬老院、滕州市第一敬老院、滕州市木石镇敬老院、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敬老院一次性建设补助项目。

(二)惠民殡葬市级补助资金578万元

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枣政办字【2018】8号)文件精神,该项资金用于做好惠民殡葬服务项目费用的组织实施工作,不断提升基本殡葬服务保障水平。

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222万元

我市公益性公墓奖补资金市级财政安排222万元,及时满足了基层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需要。2021年,我市积极开展“镇镇到”督导,各区(市)、镇街多措并举,倒排工程,截至2021年底,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共建成公益性公墓139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了目标任务。所有新建公益性公墓均按照公墓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符合节地、生态要求。

三、枣庄市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具体使用情况

2021年,我市市本级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共计9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福利类专项资金41万元,用于市民政局失智老人防走失服务项目40.2万元,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剩余资金0.8万元,市财政局于年底收回

(2)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儿童福利类专项资金23万元,用于市儿童福利院消防工程款、消防工程造价咨询费19.1万元,监控设备、吊顶、水电气改造、扶手加固等院内维修改造3.9万元,以上资金合计23万元。

(3)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省级资金20万元,全部用于儿童福利院机构养育儿童基本生活费。

(4)养老服务服务业省级补助资金10.5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5万元用于市社会福利院购买手摇护理床7.3万元,门套款、地胶款等院内维修改造3.2万元,以上资金合计14万元

               枣庄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