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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婚姻登记服务指南

作者:枣庄市民政局 来自: 时间:2023-02-08

一、基本流程

按照申请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二、受理条件

①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③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④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⑤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⑥双方自愿结婚;⑦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婚姻登记机关提供免费婚姻登记证件照自助拍照服务)。

三、需要提交的基本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①常住居民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户口簿,需提交临时身份证明);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军人: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四、特别提醒

1. 在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预约、现场预约两种方式提前预约,也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现场办理。

2. 户籍在枣庄市的当事人,可以选择枣庄市任一区县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业务。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应当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或“爱山东”APP进行网上预约,暂不受理未预约的业务申请。预审通过后,方可于预约时间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业务。

3. 除《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业务管辖地外,双方中有一方为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设区市的任一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均非山东省常住户口、但是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山东省的,可以到山东省内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跨市或跨省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山东省民政厅门户网站或“爱山东”手机APP进行网上预约,暂不受理未预约的业务申请。网上预约时还应当上传一方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照片或“山东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展示的居住证图片截图等。

五、预约方式

(一)网上预约

1. “爱山东”APP(婚姻登记预约--结婚登记,点击进入--填写信息上传资料);

2. 网址:http://mzt.shandong.gov.cn/(点击进入--点击右上角“为民服务”--点击“婚姻登记网上预约”--注册账号并登陆--填写信息上传资料)。

(二)现场预约

枣庄市各婚姻登记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区市

单位地址

办公电话

市中区婚姻登记中心

市中区兴安街252号

3355138

薛城区婚姻登记中心

薛城区和谐路366号

4445766

山亭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山亭区府前东路市民中心一楼A区

8020521

高新区婚姻登记处

高新区德圣路669号

8064956

峄城区婚姻登记处

峄城区坛山东路东首市民中心

7721393

台儿庄区婚姻登记中心

台儿庄区市民中心三楼

6631650

滕州市婚姻登记处

滕州市龙泉路1516号

5825067

六、温馨提示

为确保登记工作顺利有序,请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 请规范佩戴口罩,遵守现场引导、分流等工作,请听从工作人员引导,按照流程有序办理业务。

2. 请带齐所需材料,按照预约时间,准时前往现场办理。

3. 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入场,即办即走,缩短现场逗留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