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民政局 关于认真执行《山东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
来自:
时间:2019-08-27
各区(市)民政局,枣庄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8月20日,省民政厅修订印发了《山东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鲁民〔2019〕40号),适用于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对照《山东省民政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表》(2019年),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枣庄市民政局
2019年8月27日
市民政局关于认真执行《山东省民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