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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管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公示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9-30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山东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民政局2024年3月5日至5月31日组织实施了2023年度市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工作

现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管社会组织进行公示。

附件: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管社会组织名单

枣庄市民政局  

2024年9月30日


20240930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市管社会组织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