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作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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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1-08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2〕50号),现就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社会养老服务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当前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主要表现在:养老床位缺口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不足,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滞后,养老服务扶持政策不完善,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低等。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社会养老服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幸福新枣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