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枣庄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
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市民政局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的通知》(鲁民〔2023〕57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组织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枣政监字〔2023〕13号)要求,制定了《枣庄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以下简称《基准》)。
二、什么是行政裁量权基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行政裁量权基准是行政机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实和情节,对法律、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者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施行的具体执法尺度和标准。
三、制定《基准》主要依据哪些法律、法规、规章?
《行政处罚法》《慈善法》,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养老服务条例》《志愿服务条例》。
四、制定《基准》的必要性是什么?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于2021年7月15日施行,对行政处罚提出了新的要求。《地名管理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民政领域的一些新制定修订的法规、规章陆续颁布实施,增加了民政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为适应法律法规调整变化的实际情况,规范民政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制定新的《基准》。
五、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是《基准》明确了109项违法行为的法定依据、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和处罚标准,涉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基金会登记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社会救助、慈善工作、志愿服务、福利彩票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12类。
二是《基准》考量实际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形,按照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三个阶次对裁量权边界进行了区分,个别细化了较重处罚情形,增加了免予处罚情形。
三是对照《基准》实施行政处罚,要在全面调查、准确认定违法行为及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基准》没有明确的,要依照《行政处罚法》以及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民政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