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目前全市城市低保14729户,32757人。人均补差标准为288.46。
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400元,目前全市农村低保78792户,124962人。人均补差标准为144.84。
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4600元,目前全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3771户,37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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