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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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2-27
枣庄市慈善总会与深圳壹基金充分友好协商,决定枣庄市开展壹乐园服务站项目。根据《中国慈善法》、《中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深圳壹基金壹乐园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经枣庄市慈善总会、枣庄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和深圳壹基金进行项目申报和审核,有九家公益社会组织符合执行枣庄壹乐园儿童服务站项目标准,分别是枣庄市市中区曙光帮教志愿者协会、枣庄市爱枣庄公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枣庄市曙光社工服务中心、枣庄市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枣庄市市中区春晖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枣庄市台儿庄区悠铠关爱协会、枣庄市台儿庄区义工协会、薛城区陶庄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滕州市中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枣庄市壹基金壹乐园项目及各执行社会组织有异议,可在5日内向枣庄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和枣庄市慈善总会反映。
枣庄市社会组织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