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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儿童福利院接收社会弃婴入院程序

作者:市儿童福利院 来自: 时间:2018-03-07

1、发现弃婴(幼)儿,市民需报警,由公安部门进行处置。如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或监护人的情况下,公安部门出具捡拾报案证明,二名警员(警号)签名,弃婴(幼)儿发现地的区(市)民政部门进行认定后,送报枣庄市民政局审批。审批后,由公安会同当地民政部门送枣庄市儿童福利院办理入院手续。

2、护理部严格审查相关材料,符合要求的,办理接收入院手续,并为新收弃婴、弃儿取名,拍照和填写入院登记表,建立个人档案,实行入院隔离诊断。

3、 隔离期过后,由院医生出具健康状况证明,符合要求的,转入婴幼儿居室进行正常护理。

4、 医护人员应对弃婴、弃儿实行入院基本体检,建立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