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3〕39 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4〕31 号)《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鲁民〔2024〕23号),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6月27日
二、提出意见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请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390号枣庄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邮政编码:277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smzjjzhshjzk@zz.shandong.cn。
3.通过传真方式:0632-3314446。
附件:1.《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枣庄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8日
《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