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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民政局关于2015年度检查不合格社会组织的公告

作者: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来自: 时间:2016-06-22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5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九)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六)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决定认定下列社会组织2015年度检查为不合格,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2015年度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