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领域一问一答政策知识
一、我市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包括哪些服务项目?
答: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包括遗体火化费(拣灰炉)、遗体接运费(含抬尸费和消毒费)、遗体存放费(含冷藏,存放时间3天)、骨灰寄存费(1年内全封闭式单盒骨灰寄存)。
二、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
答:(一)具有枣庄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二)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死亡的下列人员:1.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2.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3.驻枣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枣庄市户籍的学生;4.驻枣部队的现役军人,无枣庄市户籍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5.与驻枣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 1 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6.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
三、如何申请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
滕州市:滕州市户籍且在滕州市殡葬管理所火化的城乡居民:丧事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到滕州市殡仪馆火化,填写《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申请表》,直接予以免除。滕州市户籍在其他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经办人到滕州市殡葬管理所办理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报销手续,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逝者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火化证明、火化遗体殡仪馆出具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发票、经办人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
薛城区:薛城区户籍且在薛城区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丧事经办人直接从薛城区殡仪馆领取《薛城区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审批表》,薛城区户籍在其他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丧事经办人可到逝者户籍所在镇(街)领取《薛城区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审批表》,按程序审核后,由镇(街)民政办汇总统一报区民政局,待审批后将惠民殡葬补助资金汇入逝者经办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山亭区:山亭区户籍且在山亭区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丧事经办人在山亭区殡仪馆现场填写《惠民殡葬补助申领表》,提交惠民殡葬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农商银行)复印件,预留联系电话。山亭区户籍在其他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由镇(街)民政办公室负责统计,填写《惠民殡葬补助申领表》,按季度上报区民政局。(注意:申领人姓名与银行账户姓名必须一致,申领表填写完整)
市中区:丧事经办人到所在的村(社区)或镇(街)民政办填写《市中区免除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报销审批表》,镇(街)民政办审核确认后,统一汇总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每季度审批一次,待区财政局拨付资金后将惠民殡葬补助资金汇入逝者家属指定的银行账户。
峄城区:峄城区户籍且在薛城区殡仪馆火化:丧事经办人无需先行垫付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区民政局按月统一报区财政局拨付到薛城区殡仪馆。峄城区户籍在其他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由丧事经办人先行垫付,而后到逝者户籍所在村(社区)填写《峄城区居民基本殡葬费用免除审批表》,报镇(街)民政办审核确认,由镇(街)将免除基本殡葬费用人员汇总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统一报区财政局月拨付到镇(街),镇(街)将惠民殡葬补助资金汇入丧属指定银行账户。
台儿庄区:台儿庄区户籍且在台儿庄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涉及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由殡仪馆直接予以免除;台儿庄户籍在其他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由丧事经办人将产生的费用清单汇总,报镇(街)民政所审核确认,由镇(街)按照台儿庄区惠民殡葬政策免除标准,对涉及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产生的费用予以报销。
枣庄高新区:高新区户籍且在薛城区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丧事经办人前往逝者户籍所在街道民政办开取火化介绍证明,凭办理人员签字及加盖街道公章后的火化介绍证明前往薛城区殡仪馆火化,殡仪馆直接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000元并开具发票。高新区户籍在其他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丧事经办人凭殡仪馆开具的相关费用收据、火化证明、户籍证明和个人银行账户等材料报户籍所在街道民政办,各街道每季度将材料报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将相关费用拨付至丧事经办人账户。
四、国家在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方面有哪些规定?
答:在火葬区,对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予尊重,不强迫实行火葬。
五、推动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对党员干部有什么要求?
答:党员干部应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边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
六、如何倡导文明祭扫?
答:提倡以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共祭、踏青遥祭、家庭追思、经典诵读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逝者,将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相结合,不搞封建迷信,告别祭扫陋习,倡树移风易俗新风尚。
七、枣庄市各级民政部门殡葬服务监督电话?
序号 |
区(市) |
服务监督电话 |
备注 |
1 |
市民政局 |
0632-3316572 |
|
2 |
滕州市民政局 |
0632-5888798 |
|
3 |
薛城区民政局 |
0632-4486077 |
|
4 |
山亭区民政局 |
0632-8811223 |
|
5 |
市中区民政局 |
0632-3224813 |
|
6 |
峄城区民政局 |
0632-7795865 |
|
7 |
台儿庄民政局 |
0632-7577017 |
八、枣庄市各殡仪馆服务监督电话?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方式 |
服务监督投诉电话 |
1 |
枣庄市殡仪馆 |
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殷村 |
0632-3398481 |
3316572 |
2 |
滕州市殡葬管理所 |
滕州市东沙河镇颜吉山村驻地 |
0632-5060777 |
5888798 |
3 |
薛城区殡仪馆 |
薛城区店韩路东周营镇石门村北 |
0632-4773456 |
4486077 |
4 |
山亭区殡仪馆 |
山亭区桑村镇艾湖村南 |
0632-8020581 |
8811223 |
5 |
台儿庄区殡仪馆 |
台儿庄区马兰屯镇南洛村东首 |
0632-7557056 |
7577017 |